每经编辑 黄胜
9月27日,我乐家居(603326.SH,股价10.75元,市值33.92亿元)公告: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涉嫌超比例减持,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决定书》,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万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
盘面上,我乐家居3天2跌停,公司9月26日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2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自9月22日以来,我乐家居股价已经4连跌,跌幅超过了20%。
9月15日晚,我乐家居发布的公告披露了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
内容显示,2019年3月12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我乐家居”。2021年1月27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截至2023年9月4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22,440,408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6日10点20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我乐家居”22,440,408 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 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认为,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5%以上股份,在合计减持我乐家居股份比例达到 5%后,于范易、埃维管业、埃维创业、埃维商贸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限制期转让股票的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4,888.07 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其中:
(一)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38.29元,并处罚款5万元;
(二)对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 1,179,118.34元,并处罚款230万元;
(三)对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 4,011,357.04元,并处罚款 800 万元;
(四)对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 11,318,974.40 元,并处罚款2,260 万元。
9月6日晚间,我乐家居发布异动公告,经公司与其他股东核实,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244.04万股,持股比例为7.1124%。
截至2023年9月6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为0.0013%。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为2244.04万股,减持比例为7.1124%,并买入4200股。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变动情况。
上交所火速做出回应,9月6日就我乐家居股东涉嫌违规减持下发监管工作函。
要求公司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同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对此,9月6日我乐家居发布公告,收到监管工作函,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公司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规定。
对此,9月7日,第一财经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我乐家居投资者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事先确实并不知情。该股东所持股份是自二级市场购买,所以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其电话通知公司的时候已经完成减持。
亚博体彩 新闻综合公开资料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封面图片来源:亚博体彩 新闻 刘国梅 摄
1本文为《亚博体彩 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亚博体彩 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