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瑞灼:农民“被城市化”是揠苗助长
2010-08-27 02:40:01
孙瑞灼
山东诸城率先撤销全部行政村,小村庄合并成大的农村社区,引导农民集中到中心村居住,专家认为纯农区不适合搞集中居住,不应强制农民“被城市化”。(8月26日《广州日报》)
从表面上看,农民住上新房、成了居民,过上了幸福生活。可事实上,他们的宅基地没了,新房没有产权,农具、手扶拖拉机、粮食和牲畜无处可放了,集中居住地和承包地离得远了,务农不方便了。虽然这对农民们来说是福祸难料,但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这种强制农民“城市化”有揠苗助长之嫌,值得商榷。
事实上,这些“撤村改社区”举动都是在城镇建设用地紧缺的情势下出现的。按照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制度”,地方政府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不得超过农村退出的宅基用地面积。如果农村不能退出宅基地,也就意味着城镇不能新增建设用地,地方非农产业(包括房地产业)发展就要受到土地制约,同时地方政府也不能通过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让的价格差额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在此规定的逼迫下,地方政府不得已只能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强制减少农村宅基地面积,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显然,“村改居”的目的并非那么单纯,除了摆在桌面上的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民城市化,更多的恐怕是在图谋农民手中的土地。那些农民退出的宅基地,经过地方政府之手倒卖获得的收益,要远远高于为农民建设新房所需的成本,这或许才是一些地方政府如此热衷于让农民进城或聚居的原因。
近年来,一些地方纷纷通过鼓励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来换取市民身份,或以宅基地换新房,或“撤村改社区”等方式推进农民城市化。从表面上看,这些举措让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但事实上问题不少、隐患很多。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不仅仅在地域上,农民和城里人的距离也不仅仅在称呼和身份上。他们之间的差距更多体现在从小所受的教育,以及由此形成的素质、机遇等方面的差距上。农民进城容易,实现“城里人”身份的转变也容易,但农民在城市里的生存将遇到严重的困难。农民受教育有限,由于学历、技能、年龄等方面的限制,进城后找不到工作咋办?没有工作的农民如何生存?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贸然强制农民城市化,无疑是对农民和社会的不负责。
让更多农民融入城市、到城市发展、成为城市人,从而加快社会的城镇化进程,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方向。但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循序渐进,而不能急功近利。这种揠苗助长的行为不仅会给城市造成极大的就业、保障等方面的压力,也不利于新农村建设,更不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健康发展。让农民离开农村、放弃土地,就必须对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负责,就必须为他们铺平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否则,将会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我们要吸引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居住和生活,就应尊重农民意愿,而不是以村改居的方式强制农民“被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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